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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育兒減稅新制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50%

人間福報
立院三讀育兒減稅新制 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50%

【本報台北訊】為減輕育兒家庭負擔,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《所得稅法》部分條文修正,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50%,另將勞保、農保、國民年金及軍公教保險保費,比照健保費納入全額扣除,兩項減稅措施均可適用於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。

財政部日前配合總統賴清德人口對策新戰略,提出婚育家庭減稅方案,朝野立委也提出相關修法提案。修法後,納稅義務人扶養未成年子女者,每名子女免稅額增加50%,由現行10萬1000元提高至15萬1500元,估計約237萬人受惠。

財政部表示,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%,適用年齡為0至18歲,概念上比照扶養70歲以上長輩的免稅額加成,以降低育兒家庭的租稅負擔。

此外,修法也將多項社會強制性保險保費納入扣除範圍。未來勞工保險、農業健康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保費,可比照健保費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全額扣除,不再受每年2萬4000元扣除額上限限制。

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,過去家庭扶養長輩已有相關免稅額優惠,此次提高未成年子女免稅額,盼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;至於勞保、農保及軍公教保費,過去每年最高僅能扣除2萬4000元,修法後將比照健保費全額列入扣除,且不設上限。

此次修法並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,因此符合條件的納稅人,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享有相關減稅優惠。


Q1: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多少?
A:每名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%,由現行10萬1000元提高至15萬1500元。

Q2:哪些家庭可以適用?
A:納稅義務人扶養0至18歲未成年子女者,可適用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%優惠。

Q3:新制何時開始適用?
A:修法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,符合資格者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。

Q4:保險費全額扣除是指哪些保險?
A:包括勞工保險、農業健康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,以及軍公教保險。

Q5:保險費扣除有金額上限嗎?
A:修法後,上述社會強制性保險保費比照健保費,不受每年2萬4000元扣除額上限限制,可依實際繳納保費申報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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